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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司法局用好“四个载体”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时间:2023-03-17 15:58:01 来源:韶关市司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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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韶关市司法局以“四个载体”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助力平安韶关、法治韶关建设。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496宗,调解成功14390宗,调解成功率达99.27%;共有3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村(社区)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从村干部、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等威望高的人员中,采取“自荐+推荐+审核+考核”方式,遴选产生“法律明白人”,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法治工作队伍。目前,全市共培育455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

  二、“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次,并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及时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和政策指导,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化解。目前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去年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6087件次,开展法治宣传6279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48份,参与人民调解22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件。

  三、“人民调解+个人工作室”推动矛盾纠纷专业化解。采取“个人+团队”的模式,支持威望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建立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并鼓励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加入工作室,打造一批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行业性专业性的个人调解工作品牌。去年全市共建立6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调处复杂矛盾纠纷达到290多宗。

  四、“人民调解+庭所共建”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配合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司法局与法院、公安系统签订“庭所共建”协议,探索建立“一庭两所”联动联调新模式,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三方力量,形成立案筛选、繁简分流、司法确认的案件处理模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第一环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去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参与法院系统诉前联调案件764宗,成功调解311宗,涉案金额达到1900多万元。

  市司法局办公室彭海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