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韶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别是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年中盘点,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以“七个加强”牢固树立狠抓落实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韶关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座谈会中推介。二是韶关仲裁委办公室在全省率先与基层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建立健全工作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和重视。三是在2020年至2021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韶关市质量评估结果位列全省第三,案件优秀率全省排名第二。四是韶关市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相关做法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视频会上作经验交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经验做法被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2022年第4期)刊登介绍。五是多项工作得到上级表扬: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被全国妇联评为2019年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韶关市在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中获一等奖1个,铜奖2个,韶关市司法局获优秀组织奖;韶关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韶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8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被司法部通报表扬。
“七个加强”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持续加强依法治市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七次会议,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运转中枢”作用,着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精心谋划韶关法治建设,完成“一规划两实施方案”编制;扎实推进2021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法治韶关建设专项考核制度;深化行政立法协商机制建设,实施省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设立联系点6个。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组织校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6件,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行政决策、行政措施出具法律意见177件次,审核重大合同44件,涉及金额约927.05亿元。举办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使用培训班,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市级部署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5宗,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5宗,答辩率100%,出庭应诉28宗。
四是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受法律咨询12848人次、开展办事服务5637件、组织服务资源32749人次,网络平台组织执业律师上线值班455人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1461个村(社区)组织及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12825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5宗,接受法律咨询3919人次,办理公证案件4075件,组织开展 “善美之城·法治韶关”系列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13场。
五是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全市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1252人,安置1246人,安置率为99.52%,帮教1250人,帮教率为99.84%;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3347宗,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323宗,成功率99.28%,涉及金额约5771.65万元。
六是持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保障。全力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行动,确定规范治理重点任务13项;深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小所大作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决策部署,有效完成“驻镇帮镇扶村”任务;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经费保障,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市级部署工作,相关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
七是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制定《韶关市司法局加强和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韶关市司法局2022年激励约束干部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准则,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韶关市司法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