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深化改革规范治理年”,韶关市出台《韶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清查行政执法的痛点难点堵点,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培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2022年度专题学法活动内容,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新行政处罚法的宣传纳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新行政处罚法的浓郁学习氛围。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辅导会,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二、规范行政处罚的立法及其实施。一是规范行政处罚的立法。依法科学设定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关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限的规定,严格执行《广东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确保法制的统一性。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推广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控;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委托行政处罚行为;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是否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进行梳理,切实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禁止下发罚款指标,杜绝运动式逐利式执法,防止执法“一刀切”。
三、稳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切实履行“一统筹四统一”职责,准确把握“一大统筹四个统一”内涵,履行好改革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二是开展下放事权实施情况评估,对县级下放的547项执法类事权及时进行评估,动态调整下放事项,确保下放事项的精准性,实现下放事项镇街“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三是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公职律师、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镇街法律事务,细化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工作流程。(韶关市司法局办公室根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供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