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近日,市司法局派员参加《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立法调研座谈会,专门听取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对《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市直有关部门就《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和立法依据等作了说明。与会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理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重点围绕《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设置的监督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作用、物业管理区域和业主组织功能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充分讨论。
此前,为加强与《民法典》的衔接,进一步提高《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可操作性,市政府将《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列入了2021年的规章修订计划。市司法局已参与该《办法》的修订程序前期指导工作。
会后,市司法局就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并合理采纳,以落实好国家“问需于民企、问计于民企”的政策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办法(修订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韶关市司法局立法科李宇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