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司法局 > 工作动态

市司法局“四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后期 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时间:2020-05-22 19:10:12 来源:韶关市司法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近日,市司法局认真指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在疫情期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460件,调解成功2434件,调解成功率达98.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66次,排查矛盾纠纷475件,预防纠纷372件,其中涉及疫情防控的矛盾纠纷35件,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矛盾纠纷51件。主要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做好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统筹司法所、专职人员调解员队伍,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特定人员的登记排查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以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中心,对各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林地纠纷等农村易发常见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摸排,对宅基地复垦矛盾纠纷等矛盾集中化解、集中突破;发挥乡镇(街道)调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及涉邪人员的重点管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纠纷进行化解和稳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市没有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到位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二是简化调解程序,采取线上调解方式,通过微信、电话通话进行无接触调解做好疫情期间调解工作。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及时解决民忧民困。四是狠抓疫情后期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台帐、矛盾纠纷分类处置、预测排查以及领导包案、跟踪督办、挂牌交办等相关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控制有力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法援、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的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机制建设,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供稿:局办公室综合局人促科)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