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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保障 市司法局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时间:2019-05-09 17:13: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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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局党组关于局班子成员分工和干部任职定岗的决定,标志着原市司法局、市法制局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的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在推进这一改革中,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保障贯穿其中,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和融合。

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通过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以及全体干部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改革精神、政策要求、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从”、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实际行动。    

政治先行,党建引领。市司法局注重关注了解党员干部职工在机构改革中的思想状况,做细做实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党纪教育,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韶关市司法局机构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韶关市司法局机构改革期间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客观分析干部队伍机构改革中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做到政治教育全覆盖、思想动态全掌握、谈心谈话全到位、苗头风险全管控,实现机构改革推进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领先一步,做到党建工作与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有效化解在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形合神散”“作风涣散”“人心浮动”等问题,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市司法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的要求,不讲价钱,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尤其是在定岗定员的干部调整中,市司法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政策相关规定,公平公正、民主决策任用配备干部,没有任人唯亲,没有拉帮结派,没有跑风漏气,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也将机构改革期间纪律作风作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重点,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的监督。广大干部职工讲团结,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机构改革完成后,市司法局下一步将立足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 “一个统筹四大职能” (即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的新职能定位,按照“干字当头、问题导向、重点发力、以上率下”十六字方针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韶关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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