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本局整改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着手开展局机关干部与全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全面谈话工作。截至9月28日,已对三个县(市、区)的19名司法所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占应谈话人数的17.4%。
根据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要求局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均要承担谈话工作任务,同时也督促县(市、区)司法局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与所属司法所负责人的谈话工作。
我局开展谈话工作的具体方式包括:一是以市局扫黑除恶办成员为主体,在扫黑除恶工作督导过程中深入乡镇(街道)司法所,与司法所负责人开展谈话。二是利用局领导到县(市、区)调研、督导、检查工作的机会与司法所负责人座谈谈话。三是联合县(市、区)司法局分片对部分司法所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
我市共有乡镇(街道)司法所109个,应谈话对象共109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分片集体谈话的形式,继续做好谈话工作,努力实现谈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