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司法局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抓手,引领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均迈上新的台阶。近日,该局被市文明委命名为“韶关市文明单位”。
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宣传、公证律师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新突破。一是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成效显著,“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粉丝拥有量和总阅读量在全省系统新媒体平台清博指数排名第一;二是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精准服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供各项法律服务26269件次;三是强化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16710件,合格率达100%。四是实施“法援助你”法治惠民工程,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全市法律援助审批立案3205件,比去年增加了30%。五是完成韶关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成为全国首批接入司法部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单位之一,实现部、省、市、县(市、区)四级连通;六是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全市109个基层司法所从2016年底的196人增加到253人;七是全市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500个、“民主法治社区”88个,40%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八是以优化执业环境、推动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设立等举措壮大律师队伍,全年执业律师增加65人,增幅从2016年的6.5%提高到20.63%;九是建立了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工作机制,32名人民监督员从7月开始正式上岗履职。十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戒毒矫治工作,通过构建“两站两基地”进一步提高了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市强戒所实现第15个安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