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韶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韶关市委“363”工作安排,锚定法治建设总目标,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推动在全省首个出台政府规章《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被广东司法行政、长安评论等公众号推介;大力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通过“粤执法”平台开展的行政检查同比下降48%,作出行政处罚同比下降40%;创新实施源头排查先手调、立案前预审预调、审理中全程联调、结案后跟踪协调行政复议“四调法”,我局行政复议综合科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全年组织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专题学习37次,引导全体干警学深悟透核心要义。着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新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基地2个,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研究1项。
(二)充分履职尽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充分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完成全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及“十五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谋划。部署编制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协同,凝聚监督合力。统筹推进、督促指导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短板的整改落实。
(三)优化制度供给,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支撑。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协调,全年参与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1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11件,审查县市区备案规范性文件24件。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及清理意见反馈2件,完成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和“综合查一次”改革,创新实施“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临街商铺柔性监管机制”等工作机制,将“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拓展为87个检查事项,企业清单调整为98家,“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拓展为508个执法事项,配套出台“综合查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回访制度和联系点制度。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以及案卷评查、走访企业等方式,排查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55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建立起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一项机制、两项制度、三项指引”的制度体系,深化“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下放镇街的综合执法事项由原来的208项优化调整为49-111项不等。
(五)加强法制审查,推动依法决策提质增效。落实“承办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双重合法性审查机制,办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65件次。深度参与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处置,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53件次,为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改革、公共资产管理等政府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52件次。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起草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举办了政府法律顾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法律专业团队培训班,指导各地各部门在上报市政府的请示件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需要以政府名义签订协议等重要内容的,须落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对其请示件进行事先合法性审查。
(六)坚持裁调并重,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力量,2025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301件,结案(含转结)1226件,调解和解结案336件,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窗口咨询、行政复议立案、案件审理全过程,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27.41%。实施“复议+法援 促解纷护权益”政法惠民实事项目,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机制,全年有43人次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38宗,共向各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38次,答辩率100%,出庭应诉73宗,未出现因不答辩,不出庭应诉导致被法院撤销的情形。
(七)立足便民利民,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县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综治中心优化整合,推进基层群众法律问题“一站式”解决。实施“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政法惠民实事,深化“百所联百会”“商务法律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工作机制,全市组织律师服务企业超3000场次,开展“法治体检”超200家。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村(居)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5727件次。创新实施“仲裁+工会+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法律服务,建立新就业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9个,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97宗。加强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完善“温情公证”便民惠企举措,持续扩大“仲裁+法院”联动调解效应。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打造“韶晓法”普法品牌,组织全市近1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5年度学法考试和国家安全法专题考试,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多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还有差距。部分执法部门在落实“综合查一次”“执法观察期”等制度方面积极性不高,在落实减免责清单力度不够,行政处罚案件中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案件数占案件总数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压力与日俱增。2025年市政府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达334宗,比2024年增加了116宗,增幅高达53.21%,案件增量态势明显。此外随着新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行政复议工作在立案、受理、审理及决定等各个环节均发生了重大变革,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案件办理的复杂程度与难度随之攀升。上述情况导致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所承受的压力日渐增大。
(三)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我市现有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全市执业律师、司法鉴定人集中在浈江、武江两区;在我市11个公证机构中,韶州公证处承办了全市64%的公证案件,部分县市区公证机构因人员不足、历史原因等仍有公务员兼任公证员的情况存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政治学习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研讨10次。二是带头压实工作责任,主持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立法协调、执法监督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带头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7次。四是带头践行法治实践,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调研6次,带头讲法治党课1次,参与研究处理信访投诉案件3件,示范带动全体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忠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并运用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立足“小切口”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二)纵深推进依法行政。用好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联系点,加强政府立法在立项环节、起草环节的统筹协调。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做好市政府本级的日常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办件工作。继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探索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着力提升争议化解效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信访等部门协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推动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应诉败诉率高等问题。
(四)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强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资源供给;持续开展“千所联千会”“法治体检”等活动,完善重大项目法治护航机制;持续抓好《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深化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
(五)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提升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持续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提升基层法治治理能力。
韶关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