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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6-12-20 15:48: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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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6135号)要求,市法制局牵头负责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清理情况

经认真清理,纳入本次专项清理范围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64件,其中拟修改18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7件、保留35件(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共清理本地区规范性文件114件,其中拟修改12件、废止16件、宣布失效23件、保留63件。市直各部门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3件,其中拟修改1件、废止5件、保留7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专项清理中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主要实施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确保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拟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主要实施部门要抓紧启动修改工作,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如需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文件正式发布前需报送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各行政机关不得将本次专项清理出的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四)对于不属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内的文件,如果文件的主要执行单位认为需要根据新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修改或废止的,请各单位按照原发文程序,抓紧时间对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附件:韶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情况表.doc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