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广东省内公开选聘熟悉经济和对外贸易、城市建设管理、财税金融、农业农村工作、社会保障和民生事业、文教卫生和民族宗教等领域工作的共7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其中,本市外、广东省内法学专家1名,执业律师2名;本市法学专家1名、执业律师3名。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成绩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四)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律所设立时间不限)。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近年来获得国家、省、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或具有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服务范围
(一)参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和论证,提出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政府规章和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三)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四)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应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六)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七)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八)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九)协助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
2.报名材料:
(1)《韶关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表格可在韶关市法制局网站法律事务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sgfzj.gov.cn);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或者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资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
市法制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查,在按照差额选拔的原则确定进入评审或面试的人员名单后,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任人选。
(三)公示
选聘单位将拟聘任人选名单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韶关日报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审定,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时间为5年,并颁发聘书。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韶关市法制局法律事务科。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25室,邮政编码:512002,联系人:罗永忠、肖寿松,联系电话:0751-8878807,传真:0751-8878817。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lswk116@163.com。
附件:韶关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点击下载)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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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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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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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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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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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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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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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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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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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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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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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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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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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行政机关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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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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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大学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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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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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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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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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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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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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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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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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副高职称情况(法学专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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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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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职称时所在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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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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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情况(专职执业律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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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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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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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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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领域
/业务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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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填写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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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著作、论文,代理重大案件及法律事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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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填写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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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和
荣誉称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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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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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
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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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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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国□ 市级□ 区(县)级□]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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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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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国□ 市级□ 区(县)级□]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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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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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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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此情况,请注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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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担
任
兼
职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的
主
要
优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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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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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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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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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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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如不够,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