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5〕415号)等要求,我局对韶关市现行地方标准进行自查清理,拟废止1项韶关市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于2026年7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黄宇平,联系电话:8128291。电子邮箱:sgqts_bzk@163.com,通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504。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