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5〕166号)等要求,我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市级地方标准自查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废止《研学旅行服务规范》(DB4402/T1-2023)等1项市级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韶关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韶关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