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8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的通告》,经研究,我局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申办和发放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申办
申请人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新考证和复审业务,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直接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在搜索框中输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办事区划(韶关市),申请人经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按要求根据业务情形(初考或复审)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许可机关按法定审批流程进行全程无纸化线上办理。
二、电子证书发放与查询
发放:申请事项经许可机关核准后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相关许可文书。申请人可在业务申请页面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也可以通过“粤省事APP”或“粤省事”小程序搜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申领和查询。
查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进行核验。
三、其他事项
(一)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新考证和复审业务,全部颁发电子证书。
(二)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证书有效期逾期未申请复审的持证人员,需要继续从事该项目作业活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取证。
(三)原持有纸质证书的申请人复审换证时勾选需要领取纸质证书的,复审申请核准后需提交原纸质证书到许可机关打印新的复审内容;仅持有电子证书的申请人复审换证时,应线上提交本人签名的申请表、企业盖章的纸质聘用记录或社保缴纳记录等申报材料。
(四)申请人应当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承诺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人所提交的聘用记录、用工关系、学历证明和体检报告等申请材料虚假,许可机关将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撤销申请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特此通告。
附件1:韶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考办理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