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物医药行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药监人业〔2025〕101号)和《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4〕73号)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我市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由“韶关市医药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具体受理、审核、收件、评审服务工作委托韶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市个私协会”)承担。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30日(工作日)为我市受理申报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初、中级职称材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受理地点:纸质材料由市个私协会负责受理,受理地址为: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二栋武江市场2楼,联系电话:8177201。
二、申报要求
我市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生物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制药、医疗器械、药品检查、化妆品安全专业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委托省评审。
(一)职称评审申报严格按《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4〕73号,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2024年度全市生物医药行业初、中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号,附件2)标准执行。
(二)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起算时间按韶人社函〔2024〕73号文件通知执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继续教育原则上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四)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要求申报。符合高技能人才参加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的、跨区域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的按照韶人社函〔2024〕73号文件通知执行。
(五)为做好新旧标准条件的衔接过渡,在新标准条件实施前(2025年3月1日)已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药师职称时,此前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业绩均可累加计入有效资历和业绩。
三、申报途径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评审资料并按程序报送评审委员会。
各县(市、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申报人将材料递交市个私协会,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
四、账号申请
未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的主管部门和非公企业(组织)请及时与当地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或当地非公申报点)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如已有单位账号的无需再次申请。申报人个人账号自行在系统注册获取。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所有技术岗位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负责,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同步进行纸质和网上审核,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首次网上审核。未审核或逾期审核的,将视为放弃参评。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专业范围、材料审核要求以及职称申报系统填写指南等请参照粤药监人业〔2025〕101号文有关附件(附件3),申报我市生物医药行业卫生技术人员系列药学和中药学专业初、中级职称的,填报“评审委员会”栏请选择“韶关市医药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认真研阅粤药监人业〔2025〕101号文有关附件,韶关市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通知内容请登录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g.gov.cn/bmpdlm/sgsscjdglj/)和“韶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看。
六、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标准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职称评审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考核认定初、中级参照评审初级缴费标准280元/人,收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未缴费的申报人,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评委会办公室统一登录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具缴款通知书,申报人缴费方式:
(一)PC端缴款方式:缴款人访问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ggzf.czt.gd.gov.cn/onlinePay/),输入缴款码或单位通知书号,完成查询及缴费,系统实时生成电子缴款书。缴款人可以下载电子缴款书,也可以点击缴费按钮,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渠道缴费。
(二)手机端缴款方式:缴款人可以通过“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或者“粤缴费”小程序访问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手机端,输入缴款码或单位通知书号,完成查询及缴费。
(三)扫码缴费:缴款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直接扫一扫电子缴款书二维码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系统实时生成电子缴款书。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申报人员名册》(详见附件4),表格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sjgrsk802@163.com。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办公电话。
(二)各申报人员在填写《广东省职称评审》等相关表格时认真对应专业分类表填写申报专业,确认无误方可上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市个私协会(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北二栋武江市场2楼)
联系人:陈礼进(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彭文静(市个私协会)
电 话:0751-8488083(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0751-8177192、8177201(市个私协会)
附件: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号)
3.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物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