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45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工作规程〉的通知》(韶市监财〔2024〕2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2025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韶市监〔2025〕12号)要求,经对项目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拟定了韶关市2025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促进类)项目承接单位(附件1)。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韶关市2025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促进类)项目拟承接单位有异议的,可于2025年4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函件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sg8177158@163.com。
联系电话:知识产权促进科,0751-8177158。
附件.韶关市2025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促进类项目拟承担单位名单.xls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