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2月2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韶府发函〔2022〕5号)精神,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28日发布了《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奖励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韶市监〔2023〕7号)。
由于《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韶府发函〔2022〕5号)已于2025年2月2日到期失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拟废止《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奖励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韶市监〔2023〕7号)意见建议,请于30日内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信函、邮件的形式进行反馈。
信函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箱:sg8488026@126.com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