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韶关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韶关市人民政府部门频道栏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跟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不断提升公开水平,持续深化政民互动,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3条,其中政策类信息7条,机构概况信息0条,通知公告信息5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12条,其他信息10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3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8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宗,占25%;部分公开1宗,占12.5%;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宗,占37.5%;不予公开2宗,占25%。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严把信息发布内容关。二是持续优化规章、规范性文件库,规范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调整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据市政府对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网站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分类科学规范、内容动态调整以及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制定并严格执行《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设立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与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及时接受工作监督,一年来,未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情况,没有出现被省、市政府通报批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足(具体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改进措施: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重点组织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