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对韶关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18 15:36:34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民进韶关市委会:

  贵单位《关于重视解决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管理维护有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抓好电梯本体安全性能

  (一)加强政策扶持,提升居民积极性。为满足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居民加装电梯的需求,大力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市财政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加装电梯给予3万元/台的奖励性补贴。目前已推动居民加装电梯近140台,发放电梯奖补约400万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放宽了居民加装电梯条件限制,

  更进一步推动了居民加装电梯积极性。通过资金扶持和宽松政策的“双管齐下”,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创造了良好、有利的条件。

  (二)加强事先提示,引导居民择优选梯。市住管局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重点提醒有加装电梯需求的小区业主通过实地考察、多对比等方式慎重选择加装电梯公司,在前期设计时,要求加装电梯企业提供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材料,要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在业主与加装电梯公司签订合同时,对于有关质量安全条款要约定明晰,小区可以请专业工程人员或是法律人士进行把关,确保合同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认真做好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驻点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韶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的基本信息,以便于群众能更好地选择电公司开展电梯安装、维保工作。目前,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有69家,共104个驻点,其中本地取得了相应许可资质企业36家,在韶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外地取证单位33家。

  (三)抓好检验质量,确保电梯安全性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电梯安装完成后,应当依法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韶关检测院在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安装监检工作时,严格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范要求,对加装电梯的安装安全质量进行把关。对监督检验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电梯安装单位,督促电梯安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电梯安装的安全质量符合要求,保障电梯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韶关检测院监督检查,不断推进韶关检测院行风、作风建设工作,提升韶关检测院检验质量和服务,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始终围绕“为民服务”宗旨,做到电梯检验“公平、公正、公开”。

  二、明确电梯管理主体,狠抓电梯安全管理

  (一)明确电梯管理责任。电梯使用管理人是电梯使用安全的首负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能,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已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人的确定原则,确认老旧小区业主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人。市市场监管局在老旧电梯完成登记注册后核发电梯使用登记证,并在登记证中载明电梯使用管理人,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人(单位),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中也载明了电梯使用管理人。目前,全市,包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内的18796台注册登记的电梯已100%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人。同时,在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后,积极鼓励小区业主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实际出发,以自愿、公开的原则,根据管理需求、能力水平和管理成本等市场规律,委托物业公司等第三方单位作为电梯使用管理人对加装电梯实施管理,履行电梯使用管理人法定责任和义务。市住管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导工作。对已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小区所在街道社区予以指导、协调,推动申请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鼓励物业公司统筹小区管理的整体工作,明确责任和义务,将加装电梯纳入小区物业的统一管理中。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前,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依法依规做好电梯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推行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和服务,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购买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引入保险公司的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保险的预防和经济补偿机制,构建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新型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提高救助赔付能力,有利于解决电梯赔偿法律纠纷,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传发动,鼓励广大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投保电梯事故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责任赔偿能力。目前,全市电梯事故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93%以上,其中载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实现了电梯事故责任保险投保率100%,基本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救助和监督机制。

  (三)发挥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目前,广东省已完成了广东省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初步建设并投入使用。该系统根据“一网统管”的要求,汇集了许可、检验、监察各项数据,涵盖了电梯等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设备参数、安装改造、定期检验、安全管理等基本信息并按照“任务跟踪落实到人、问题整改全闭环”的模式设置了工作流程,采用检查内容清单式管理,电子化留痕,并实现了特种设备监察文书一键生成等功能,进一步推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智慧化水平。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特种设备电子监管平台,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精准监管,动态管理,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形势持续安全、平稳。

  三、加强维保质量监管,服务居民乘梯安全

  (一)加强电梯维保资质能力的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抓好电梯维保企业许可资源条件的监管,加强对电梯维保驻点的审核备案工作,督促电梯维保企业(驻点)在电梯维保人员资质,维保仪器设备、维保质量能力等符合电梯维保基本资源条件要求。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认真制定维保计划并严格按要求实施维保工作。鼓励电梯维保单位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市场资源条件,以“互联网+维保”的形式,运用电梯维保信息化平台,对电梯维保、定期检验、保险信息、故障处理、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优化管理,从而提升维保成效。

  (二)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公共场所、老旧电梯、高层楼宇为重点,委托电梯检验机构对全市在用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设备安全方面等实施监督抽查工作。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来,我局共抽查电梯1837台次,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的电梯665台次,严重事故隐患24项,对12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有力规范电梯维保工作。同时,全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维保、不按规范维保等损害群众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如2022年,查办电梯维保违法案件10宗,占查办电梯违法案件的91%,2023年,查办电梯维保违法案件18宗,占查办电梯违法案件的70%,有效规范了全市电梯维保市场秩序。

  (三)推动电梯维保单位诚信体系建设。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项目,指导韶关特协以当前全市电梯维保质量状况为基础,充分调研并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构建符合我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的工作机制。2023年9月,在大量的调研、交流和研讨的基础上,指导韶关特协出台了《韶关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并于当年10月实施了首次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2024年,韶关特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用评定工作机制,制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星级评定》团体标准。实施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有力推动电梯维保行业良性发展,有力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四)加强指导,确保电梯维护和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使用住宅维修资金支持对电梯开展维护、更新和改造工作,确保电梯后续运行维保。对无住宅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在进行小区改造时,市住管局鼓励小区居民通过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缴存改造资金。如浈江区韶冶金沙小区共有居民约1000户,在引导居民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后,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00万元,即通过小区改造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也解决了小区后续维护管理的问题。2024年,由市住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韶关分局联合印发了《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韶关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引入电梯维修保险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探索、试点以购买商业保险用于电梯维修的模式,重点解决电梯使用维修基金难,电梯维修周期长,日常维保缺乏监管的难点,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维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思路。目前,该项工作按方案部署逐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做好加装电梯服务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落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惠民政策,扎实做好加装电梯在检验、登记等全流程、各环节的服务工作和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难点。

  (二)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和宣传电梯监管工作信息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倡导人民群众文明乘梯、爱护电梯的习惯,营造社会关注氛围。认真做好电梯安全风险提示,依法实施电梯维保单位信息公开。

  (三)压实使用管理人责任。持续提升电梯使用管理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装电梯业主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使用管理责任。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管理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四)持续推进电梯维保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鼓励和引导电梯维保单位参与信用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好信用评定工作,并强化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提升信用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提 案 清 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1.严把电梯质量关;

2.严把电梯管理关;

3.严把电梯维护关。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

1. 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了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积极性。便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解决了小区电梯升级,维护保养的问题。做好电梯安装检验服务工作,确保电梯符合安全要求。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鼓励物业公司等第三方公司承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管理。推行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发挥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

3.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管,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指导居民强化电梯后续管理,严厉打击电梯维保违法行为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志祺,8128203)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