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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9-05 11:33:44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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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经营主体,广大市民:

  为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进一步放宽我市各类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夯实注册登记便利化,简化登记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韶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韶府规〔2021〕6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映。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映。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8室综合规划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映。邮箱:sg8178090@126.com。

  三、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联系电话:0751-8128971。

  附件:韶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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