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主体,广大市民:
为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进一步放宽我市各类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夯实注册登记便利化,简化登记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韶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韶府规〔2021〕6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映。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映。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8室综合规划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映。邮箱:sg8178090@126.com。
三、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联系电话:0751-8128971。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