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制定《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过氧化氢等7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韶市监质监〔2023〕8号),对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工业过氧化氢等7种产品开展了市级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具体为工业过氧化氢、氯碱产品、氢氧化钠、无机化工产品、有机化工产品、配装眼镜(老视成镜、近视眼镜)、卫生纸。
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查检验,67家企业生产的73款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附件:韶关市2023年工业过氧化氢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doc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