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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时间:2026-06-02 15:40:32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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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价格行为,切实保障新就业群体及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自身价格管理,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严格规范入驻商家、员工及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不得虚构原价、进行误导性价格标示或不履行价格承诺。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禁止不合理收费抽佣、不公平分配流量,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提高算法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各平台企业要依法保障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即时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认真落实算法备案制度,定期对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进行审核、评估、验证,确保算法规则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严格禁止通过算法手段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收费抽佣等价格歧视行为。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杜绝价格欺诈

  平台企业应当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防范化解价格矛盾

  各平台企业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优化算法,提升平台治理水平,从源头防范和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畅通新就业群体及消费者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相关诉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台经济生态。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韶关市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平台企业及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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