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6年度(清算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5〕71号)《韶关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细则》(韶交法规〔2024〕1号),结合2025年省综合运输服务系统在册运营车辆数据及各相关单位报送材料,我局对申报补助资金的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客货邮合作线路资料进行复核,现将具体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
2025年在补助范围的农村客运车644辆,折后车辆数555.75辆,平均每辆车补贴18207.06元。(见附件1)
二、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
2025年在补助范围的镇通村农村客运车497辆,折后车辆数438.67辆,平均每辆车补贴73978.14元。(见附件2)
三、客货邮合作线路补贴资金
客货邮合作线路补贴资金。在补助范围的客货邮合作线路四条,补贴资金200,000元。(见附件3)
四、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
2025年在补助范围的巡游出租车144辆,折后车辆数140.83辆,平均每辆车补贴3269.16元。(见附件4)
五、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补贴资金
2025年在补助范围的新能源出租车142辆,折后车辆数138.83辆,平均每辆车补贴3863.08元。(见附件5)
六、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资金
2025年在补助范围的新能源公交车512辆,折后车辆数506辆,平均每辆车补贴5248.42元。(见附件6)
公示期为7天(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一号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联系电话:8876419;传真电话:887700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