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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招标投标领域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11-17 14:42: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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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工作部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招标投标领域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201210月以来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韶关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招标人明招暗定、先建后招、虚假招标、招小建大,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不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人自行或授意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编制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招标文件,泄露标底、发表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评审意见。

(三)招标人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

(四)“标霸”“标王”“陪标专业户”等有组织地恶意竞标,操纵招标投标市场;“网络黑客”通过攻击、入侵交易系统,窃取、倒卖或篡改招标投标信息;“职业举报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反复恶意投诉、阻挠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五)投标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或通过租借资质、监理“投标联盟”等方式进行围标;有关企业出借资质帮助围标。

(六)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通过控制评标基准价、抬高报价、收买招标代理人员或评标专家、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等方式,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

(七)评标专家收受或索取评标劳务报酬以外的财物,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不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或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招标代理机构迎合招标人非法需求,协助招标人明招暗定、先建后招、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与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

(九)招标代理机构网罗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建立相对固定联络机制,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

(十)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并收取管理费或提成等。

(十一)招标人不顾项目特点,对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计成本搞“一刀切”招标,或一味追求“低价中标”造成资金浪费或项目履行困难。

(十二)招标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在管理约束招标代理机构、处理异议、审核评标报告、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督促中标人履约等方面有责不担当、有错不纠。

(十三)其他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

(二)反映线索及意见建议方式:

1.联系电话:0751-8877330(公路建设项目),0751-8859953(水运建设项目)。

2.来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3.电子邮箱:jtjj8877330@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佐证资料。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二)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据佐证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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