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的公告》,自资金申报以来,我局按照申请材料提交先后顺序对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发放。因补贴资金总额有限,现就暂停受理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9月24日)全市暂停受理新增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业务(含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申请车主在9月24日(含)前老旧货车已报废或已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可继续按原流程和要求提交补贴申请,我局将在资金补贴额度内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报废货车以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新购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三、我局将持续跟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情况,后续政策调整情况将及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51-887641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