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提高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推动绿色航运发展,根据《广东省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韶关市港口码头及第三方接收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情况表公示(见附件)。
望各相关单位和船舶经营人充分了解我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情况,积极配合做好船舶污染物交付工作,共同为保护水域环境、促进绿色航运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韶关市港口码头及第三方接收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情况表(2025年7月).xls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