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州坝断航补偿有关工作的复函》工作要求,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拟开展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洲坝二线船闸断航(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简称“断航期间”)补助核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二、申报主体要求
受断航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三、补助核定方式
为确保公平、公正,市交通运输局按程序分别选取1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次核定工作。
(一)申报主体资质及内容合法性,由律师事务所负责提出核定意见。
(二)申报内容符合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核定意见。
(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上述单位的意见,结合省、市下达资金实际,按比例进行核定。
四、申报要求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报主体自行证明因断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申报时间内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孟洲坝二线船闸断航补助申请表》;
2.断航期间持有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3.断航期间经营损失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原始单据、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材料;
上述申报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申报主体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所提交的资料无法证明所申报损失与孟洲坝二线船闸断航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或要求以假设性条件作为佐证依据申报材料的,将不予以核定。
五、请申报人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拨付补助资金只能汇入申报人登记的银行卡账户。
六、在申报过程中,如对补助政策、申报流程等有疑问,可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0751-8859953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13楼办公室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