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公开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 1日起至 2024年12月 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聚焦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群众关心期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1.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密审查组、信息公开组,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科室配合协助。定期召开局务会议讨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重申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的通知》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定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对接业务科室,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涉及其他部门的,积极与所涉及部门进行沟通、核实,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除转载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华社等权威网站的信息外,需要公开的内容,都经过保密审核方可公开,未经保密审核的,一律不公开。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范化流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均于信息生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市交通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每周定期公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等。
2.加强主流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范围广、简单快捷、成本低、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特点,依托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分栏和报刊、电视、新闻等各类主流媒体公开我局信息,2024 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44件,回复建议咨询投诉总计2561件。
3.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信息公开范围逐步从文件、规定、重大决策信息,到交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局工作动态、交通简讯、公众咨询热点问题、交通科技发展新趋势等。编写《韶关交通》工作简报44期,将我局工作学习情况,包括重点工作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通过简报形式进行公开,为市民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和学习相关政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高效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24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意见41件,同时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5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定有序的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有待改进。未能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为兼职负责,落实有关政策、理论和公众需求时学习和研究的精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够细不够实;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敢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造成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政策解读发布率较低。由于政策法规的制定有非常严谨的规范与程序,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大部分规范制度以遵循上级规章制度为原则,沿用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政策法规,本级制定政策法规情况甚少,政策解读发布率低。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栏目更新频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