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汇航船舶有限公司现有船舶23艘,配有1名海务、1名机务专职管理人员;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四)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须配备2名海务、2名机务专职管理人员,该公司目前已不满足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粤韶责改[2024]30B001)要求按规定配置2名海务、2名机务专职管理人员,并于2024年11月28日前整改完毕,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5日
韶关市汇航船舶有限公司现有船舶23艘,配有1名海务、1名机务专职管理人员;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四)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须配备2名海务、2名机务专职管理人员,该公司目前已不满足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粤韶责改[2024]30B001)要求按规定配置2名海务、2名机务专职管理人员,并于2024年11月28日前整改完毕,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