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2021-2025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纳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宣讲会、研讨班等形式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做好正面宣传,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党员干部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培训学院等平台载体开展党员纪法教育和党内法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全面开展宪法、民法典“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网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第四个民法典学习月活动。在办公区域、运输站场、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场所设置宣传栏、横幅,以及在公交车、出租汽车等交通工具上,用各种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民法典生活知识,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百千万工程”、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司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教育养老、消费者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扫黑除恶、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禁毒戒毒、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环境保护、国防动员、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职业病防治、反电信诈骗、个人信息安全、密码安全等普法宣传。
五、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突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合理编制、动态调整清单,把清单内容纳入党组(党委)、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法治实践,组织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开展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结合“双周讲坛”活动,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深化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引导交通运输各企业、行业协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鼓励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社会规范,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公告、工作报告和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融入到现场执法、新法宣贯、政策宣讲等全过程,结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案事件,主动开展“小快灵”普法,及时回应关切、释法明理、引导舆论。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及公布后的宣传和政策解读。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省创新创先普法工作项目征集评选,推动各地各单位培育1项以上本地公民、本行业领域法治素养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