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非现场系统设备厂家:
因设备需要修复,韶关市交通运输局需浈江区鑫金汇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设备修复服务,经研究,拟通过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项目名称:浈江区鑫金汇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设备修复服务
2.项目概况:
2.1对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浈江区鑫金汇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拍摄及显示设备的修复服务。(包括:1.修复一车道、辅道抓拍相机故障,恢复抓拍车辆信息功能;2.修复LED显示屏显示故障,恢复车辆信息显示功能)。
2.2服务内容中的应符合《广东省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见附件1:报价清单)。
2.3本服务需根据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广东省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规定的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2.4本修复服务工时时限为2024年6月1日-2024年8月31日止。
2.5为保障相关设备的修复质量及功能达标,本服务质量保障不低于1年(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询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4.1报价函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文件(如类似业绩、获得奖项等)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询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应在2024年6月28日前,密封后递交至 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韶关市交通运输局10楼执法监督科。
6.其他事项:
6.1由采购单位组织,根据报价情况及服务质量情况综合评审确定一名中选单位。
6.2由中选单位完成一车道、辅道抓拍相机抓拍功能及LED显示屏车辆信息显示功能修复等服务。
6.3 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所提供各项服务等所有费用。
6.4其他详细事宜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7.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拥有本次议价的最终解释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家荣 电话: 0751-8370805 李郁 电话:0751-8260001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6月24日
附件:
2024年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浈江区鑫金汇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设备修复服务采购报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