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4〕1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市参评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参评的监理合同段、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进行了统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月8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2月8日17:00前直接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五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质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可邮寄或当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必须署联系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五科。
受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一号6楼。
受理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8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51-8879971。
附件:(韶关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项目信息表.xlsx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