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聚焦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群众关心期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72 条,回复建议咨询投诉总计 2438 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宗,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成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时效,并建立周自查、月排查、季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按要求报告“工作动态”栏目更新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定有序的推进, 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组织建设有待改进。未能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为兼职负责,落实有关政策、理论和公众需求时学习和研究的精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够细不够实;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敢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造成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政策解读发布率较低。由于政策法规的制定有非常严谨的规范与程序,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大部分规范制度以遵循上级规章制度为原则,沿用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政策法规, 本级制定政策法规情况甚少,政策解读发布率低。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提高栏目更新频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