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交人函〔2023〕808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有申报需求的同志,共同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6号)(附件2)、《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相关规定。
(二)继续教育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要求提供2023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
高技能人才受理范围执行《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途径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电子版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1月15日前在“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完毕,网址:https://gdjtzc.gdcd.gov.cn。
(二)申报途径
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正、副高)评审,我市申报人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后报我局初审,经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室审核盖章,递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与“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填报的内容一致。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格式均须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样式,并按表一至表八的顺序装订成册,样表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时填写以下表格:1.《2023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表移交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2.《2023年度韶关市申报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送审名单》(附件4,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拷贝至光盘一并报送。
(三)报送材料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附件5)。
四、公示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需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其余事项请按粤交人函〔2023〕808号文件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联系人:黄志鸿、谢锦舒,联系电话:0751-8883820,联系地址:韶关市执信路1号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交人函〔2023〕808号).zip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表移交登记表.xls
附件4.2023年度韶关市申报交通运输工程高级职称人员送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