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30号)的要求以及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我局对申报补助资金的城市出租车、新能源公交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资料进行复核,现将具体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
2021年在补助范围的农村客运车辆年度运营总里程20713329公里,折算每公里补助资金0.4388元。(见附件1)
二、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进行分配。(见附件2)
三、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
2021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燃油出租车190辆,平均每辆车补贴1892元。(见附件3)
四、支持出租加快电动化补贴资金
2021年在补助范围的新能源出租车99辆,平均每辆车补贴3859.4元。(见附件4)
五、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资金
2021年在补助范围的公交车567辆,平均每辆车补贴5203.33元。(见附件5)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8883922传真:887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