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档案馆因工作需要及政府采购规定要求,拟对相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述及要求
相片档案整理项目
要求:
1、负责整理2019年、2020年市重要公务活动相片,并对相片资料进行编目、入盒归档。相片资料总量约为3500张(结算按实际整理数量计算)。
2、实施方需具备档案整理相关资质,并在韶关市档案行政部门进行相关备案。
3、整理标准按《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和《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执行。
二、项目报价
本次采购限价为人民币6元/张(含档案盒等耗材费用),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报价密封后加盖单位骑缝章,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四、报价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公司应将报价文件作密封处理,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送达至(邮寄或专人送达):韶关市熏风路9号市委大院,韶关市市档案馆办公室。
联系人:梁钰杉,联系单位:8897348(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未作密封处理或者逾期送达报价文件将作被拒绝。若报名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采购人将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五、评审办法
我馆将选择符合采购要求的价优者作为本项目(设备)供应商,我馆将主动联络符合条件公司洽谈,未被择优选用公司的材料恕不退。
韶关市档案馆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