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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6期)韶关市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开学通知

时间:2016-04-12 00:00: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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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6期)韶关市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开学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根据我市2016年档案教育工作计划,韶关市档案局举办的第66期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定于2016年5月9日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3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通过“韶关市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sgdaj.shaoguan.gov.cn)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的学员。如近期未收到我局技术培训科的确认消息的,请尽快联系我们。我们将在近期根据报名系统审核的情况,按学员预留的联系方式,将缴费通知单和须知邮寄给已报名的学员。没有通过报名系统登记审核的学员,将不列入本次培训的对象。
二、培训内容
依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制定的档案工作岗位培训教学大纲规定,培训班设置《档案工作概论》、《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电子文档管理》、《档案利用与服务》、《档案保护》和《会计档案》、《声像、实物档案》、《档案管理软件》等课程,使用广东省档案局编写的教材及自编教材进行教学。其中,《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三门课程涉及新的管理办法,请学员进入“韶关市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sgdaj.shaoguan.gov.cn)的“下载中心”(科技教育类)栏目中下载并打印有关资料。
学员按教学要求学完相关课程后,统一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我局将颁发《韶关市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证》,作为档案工作人员任职、申报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之一。
三、培训地点和授课时间
培训地点设在中共韶关市委党校(惠民北路157号),授课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5月14日、15日为法定休息日。学员在校期间,属脱产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课程表附后)
四、收费标准
1、每人缴纳培训和教材资料等费共计616元。此项收费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取(按通知单要求转入市财政局的非税系统)。
2、韶关市委党校可为学员提供食宿,费用按每人每天110元收取。此项收费将在正式报名时,由韶关市委党校收取,请勿转入通知单上的缴费账号。
五、缴费方式
为便于学员缴费注册,确保开具收费凭据的准确性,请收到“缴费通知单”的学员,按照通知单上的缴费方式到国家四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各网点缴费。银行收费后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二联)自行保留,作为报销凭证。
六、报名方式
已办好银行缴费业务的学员,请于5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凭银行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三联)到市委党校办公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教材。
报名时,请交一寸半身彩色近照两张,用于制作证书。(报名现场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缴费,请学员提前到银行网点缴费)
联系电话: 8871219  13826361296
联系人:徐明祥 潘志立 
(课程表和红头文件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韶关市档案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