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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档案局党组关于印发《韶关市档案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17:44: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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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韶关市档案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档案局党组

                                                     2018年8月14日

  

 

韶关市档案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局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推进我局党的建设,根据《2018年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粤委办〔2018〕48号)要求及《韶关市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韶委办〔2018〕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学习主题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执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完成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教育学习对象

教育学习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点是党的领导干部。

三、教育学习时间

全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7—9月。根据实际情况,集中3—5天的时间组织开展教育学习活动。

四、教育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市领导在各级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等。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国家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

(三)中央和省、市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读本和电教片等。

五、教育学习形式

(一)参加专题学习。局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市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研讨班专题学习,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监督意识,做到抓学习、勇担当、勤作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韶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举办主题演讲活动。配合“奋进新时代,廉洁伴我行”主题演讲活动,在单位内部举办一次主题演讲比赛,积极选派选手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演讲比赛,进一步弘扬时代主旋律,凝聚强大正能量,激励全局上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档案工作,为韶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保密教育警示片、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四)开展谈心谈话。对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的六个方面主要问题和七个方面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实际及各相关科室职责,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开展领导班子、分管科室、党支部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态,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理想信念、思想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开创韶关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带头参加有关教育学习活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纪律教育学习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纪律教育学习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增强自我净化能力。党组织要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全过程,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把纪律教育学习的过程作为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

(三)创新内容和形式。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要结合我局实际,丰富教育学习内容,拓展教育学习形式,体现自身特色。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营造浓厚的教育学习氛围。

请各科室于9月20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汇总到局办公室后上报市纪委。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