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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在技工院校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15:24:17 来源: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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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韶关市在技工院校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邓奔戈   彭登

  联系电话:0751-8607322、8609408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3日



  韶关市在技工院校推进马兰花创业

  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创业培训标准,提高创业培训成效,推动我市创业培训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在技工院校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工作认识站位。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以下简称“马兰花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的示范性创业培训。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积极配合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做好本校在校学生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或创新创业培训课程的推广,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规划和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加强对技工院校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各技工院校要结合实际,把马兰花创业培训课程纳入教学内容,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业意识(GYB)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及适合创业的学生组织开展创办企业(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同时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和提升培训质量。各县(市、区)对符合补贴申领要求的技工院校学生要做好资金测算和筹措,统筹规划和安排好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技工院校要强化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并通过组织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比赛等活动,提升创业培训师资能力水平;各技工院校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确保本校至少有2名专职创业培训师资,保证师资力量满足课程发展需求;支持本校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参加创业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讲师大赛、微课赛等活动,提升师资综合能力和创业教学水平。

  四、强化全流程培训质量督导工作。创业培训要按照《关于加强马兰花创业培训质量督导的通知》要求,加强马兰花创业培训过程监管和质量督导,建立健全督导机制,严把开班审核关,根据各县(市、区)资金筹措情况安排开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的同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各技工院校要按照《广东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信息控系统》要求,做好创业培训日常管理、过程监督、培训考核、效果评估等一体化管理服务,确保培训质量。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技工院校,应做好学员筛选、师资确定、课程设计、培训教学、培训考核和完善台账记录等工作,做到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资金全记录、培训过程可追溯、培训质量可监控。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将对马兰花创业培训提供具体的技术指导。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向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联系。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