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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题库开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16:39:18 来源: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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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职业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36号)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现重点围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和“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就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题库开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单位

  培训机构〔包括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学)会培训中心、企业培训中心、 实训基地、培训基地、工作室等〕、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均可(以下简称“开发单位”)。

  二、立项及开发流程

  (一)开发项目的申请立项

  开发项目根据开发内容及形式:目前国家没有职业标准且尚未列入开发范围,而我市技能人才培养急需,且具有一定覆盖面的项目可作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课程标准、题库、卷库开发项目。

  1.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4月28日前提出开发项目建议,并提交《项目开发建议书》(附件 2),申报材料报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2.论证立项:本年度计划立项不超过3个项目,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初步筛选出3个项目,筛选后组织专家对汇总整理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

  (二)项目开发单位的评选和确定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将向社会统一公布2022年立项的开发项目,广泛征集并择优选取项目开发单位。

  1.资格申报:相关单位填写《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专项职业能力研发采购项目申请书》(附件 3,以下简称《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及其辅证材料报送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2.资格评审: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单位进行资格评审,择优选择项目开发单位并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 天,公示结束后,确定开发单位,签订项目开发合同。

  (三)开发项目编写

  获得开发资格项目的单位应在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职业开发研讨、论证、调查,并制定开发工作进度计划,集中开展职业标准、题库、复习指导书等开发工作。开发工作须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国家职业资格操作技能题库开发指南》、等规范进行。各项目开发工作的期限原则不超过三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半年。

  (四)开发项目验收

  开发任务完成后,开发单位需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并提交此 开发工作的所有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由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结项。

  三、费用支付 

  (一)项目开发费用以《广东省职业(工种)开发费用支付 标准》(附件 4)为参考。

  (二)开发项目结项后,项目开发单位填报《开发费用申请表》(附件 5),按照合同拨付费用。

  四、其他 

  (一)我市职业开发工作立项申报、材料审核、资格评审、 公示公告、业务指导、开发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具体工作由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负责,按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二)项目开发申报、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陈鹏炀、苏卓翔;联系电话:0751-8607911。

  附件:

   1.项目开发流程图

  2.项目开发建议书

  3.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专项职业能力研发采购项目申请书

  4.广东省职业(工种)开发工作费用支付标准

  6.开发费用申请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