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繁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关于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退还 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时间:2026-10-26 16:55:22 来源:执法监督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韶关市自来水公司)建设,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韶关市第四污水厂处理厂(西联)及其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于2014年12月5日完工验收,现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

  该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有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人、来电、来信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如没有接到该项目拖欠工人工资举报投诉,我局按规定将该单位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

  举报投诉电话:0751-8728061

  举报投诉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市人社局三楼306室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