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繁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郑烁英诉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送达

时间:2026-10-30 15:45:08 来源: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已受理郑烁英诉韶关市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韶武劳人仲案字〔2026〕50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武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层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