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腾飞诉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益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公告送达

时间:2026-08-20 11:34:34 来源: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宁波益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腾飞诉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益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韶浈劳人仲案字〔2026〕32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30日15:00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1号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