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膳品荃(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冯明明诉被申请人盛合嘉(云南)食品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鲜小鲜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膳品荃(云南)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膳品荃(广东)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杨媛清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一案(韶浈劳人仲案字〔2026〕28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9月15日09:30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1号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