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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韶关市恒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变更)

时间:2026-06-25 15:40:4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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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人社许〔2026〕10 号


  申请人:韶关市恒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住  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南沐溪七

  路沐溪新村路口门店第十一至第十二间一层

  法定代表人:韩华荣

  你公司提出的住所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住所,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00230031)。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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