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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沟通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时间:2026-06-11 15:57:0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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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人社许〔2026〕9号

  申请人:沟通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住  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地块八

  25幢7号一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仲东

  你公司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190009)。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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