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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芳诉韶关博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徽企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告送达

时间:2026-05-26 17:03:10 来源:乐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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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安徽企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院已受理李雪芳诉你单位及韶关博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乐昌劳人仲案字〔2026〕6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2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乐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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