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付远妹诉乳源瑶族自治县建筑公司、向迎波公告送达

时间:2025-10-27 16:46:10 来源: 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公  告


向迎波:

  本院已受理付远妹诉被申请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建筑公司、第三人向迎波劳动报酬案件(乳劳人仲案字〔2025〕74号),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向迎波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向迎波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于2025年12月8日15时在本院仲裁庭(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0月2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