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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光全、刘彩文诉南雄市粤友粮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时间:2025-07-28 11:23:17 来源:南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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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南雄市粤友粮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饶光全、刘彩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雄劳人仲案字〔2025〕89、90号)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 

  本案定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仲裁庭(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南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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