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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韶关市龙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5-05-20 20:14: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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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人社许〔2025〕25号


  申请人:韶关市龙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韶关市辉越科技创业

  服务有限公司科研服务楼B403-5

  法定代表人:刘小莲

  你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250020)。

  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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